晚上胡晓峰没有发消息给方铃。
虽然很关心进度,但频繁催促,只会起到反作用。
就让那女孩自己决定命运吧。
在报名截止之前,胡晓峰最多只会再给一次意见了。
胡晓峰自己也有些累,玩了会儿手机就进入梦乡。
不知被什么吵醒,胡晓峰努力睁开朦胧睡眼,转头一看,手机亮着。
现在是凌晨两点,新发来的一条消息:“在吗?”
是方铃。
“在,报名截止还有三十六小时,早着呢。”
“方铃同学,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好吗?”
胡晓峰强迫自己提一点精神,回了两句。
“我改得好累,但睡不着,怎么办?”方铃道。
“明白,我不是说过吗,人遇到困难,会分泌‘去甲肾上腺素’让自己排除睡意,坚持工作。”胡晓峰嗯了一声,“这样吧,你告诉自己,有胡总在,什么问题明天都能解决,就能放下了。”
方铃:“去你的腺素。”
胡晓峰被这话吓醒了。
连淑女都不装了,这是有多崩溃?
他不知道说什么好,现在说什么只怕都要被呛回来。
“过来陪我,我睡不着你也别想睡。”方铃又发话了。
胡晓峰听得心脏一阵狂跳,不过床上躺着多舒服,谁想大半夜地出门啊,而且到了那边只怕会被耍,连门都不给开。
“听话,乖一点,宝贝儿,睡觉觉吧,明天我过来。”胡晓峰只能这么回应了。
“你用语音说来听听。”方铃道。
胡晓峰用力咳几声,让声带充血,然后加上中气,用充满磁性的声音缓缓念了一遍。
方铃再没回话了,连个表情都没回。
“是我声音不好听?”
“该不会睡着了吧?”
胡晓峰心里嘀咕着,足足二十分钟不敢睡觉,一直守着。
最终对面还是没动静,胡晓峰这才渐渐睡着。
第二天在办公室安排了一下工作,看公司没什么大事,胡晓峰便下楼打车,直奔河坎街。
然而到了地头才发现,方铃的化妆品店关着门。
之前胡晓峰就想过跟方铃沟通,这两天就别营业了,好好改小说。
没想到她自己已经这么做了。
本来还想突然出现在美女面前给她惊喜的,现在胡晓峰只能无奈地给方铃打电话,问她家地址在哪。
“你等我一下,我化个妆就出来。”方铃道。
这一等就等了快一小时。
方铃这个妆化得久,但还是难掩她脸上的疲惫。
两个人逛街,方铃也有些心不在焉,全无平时的活泼。
在路边小店吃甜品的时候,胡晓峰终于问到小说的事:“改到多少字了?”
“大概四十几万字吧,没数。”方铃小口地吃着冰激凌,眼睛不知在看什么东西,有点木然。
昨天一整天,还熬夜这么辛苦,进度才增加十万字么。
而且可以想像,质量不会很好。
精品不是苦思冥想憋出来的,有灵感酣畅淋漓的时候更容易出佳作。
只剩二十七个小时,还有五十万字需要修改,而且是全书的重头戏……
就算胡晓峰自己也办不到。
毕竟这不是他的小说,女频也不是他擅长的领域。
而且说实话,越是自己的书,越难大改,就像自己没办法给自己做全麻手术一样。
只能不打麻药,生生地挖肉……
痛还是小事,关键你已经习惯了自己的剧情,觉得很完整了,无从下刀。
“其实我们站可以换别的书参赛。”虽然有点不甘心,但胡晓峰还是说出了这句话。
“不行!”方铃眼睛突然睁大,“你答应过我的!”
虽然在化妆品的保护下,她的样子还是美,但仍然吓人。
“你真的坚持?”胡晓峰再挖了一勺班戟,“其实写作的事,再难我也能帮到你,关键看你自己的生命力是否够坚强。”
“我什么没见过,什么苦没吃过?”方铃说完,紧紧抿着嘴,头顶仿佛有火焰在燃烧。
这才是胡晓峰透过文字看到的那个女孩的形象。
“走吧,去你家,你是一个人住吧?”胡晓峰站起来结帐。
方铃呆滞了五秒,犹豫了十秒,终于还是勇敢地带着胡晓峰回到她的出租屋。
虽然是两室一厅的房子,但大部分地方都被纸箱占据,算是方铃的半个仓库。
当然,化妆品占不了那么多,还有一些显然是方铃以前做别的生意留下,没处理掉的。
她自己买的衣服和鞋也不少。
不过别的地方虽乱,小床、梳妆台和电脑桌还是很整洁。
胡晓峰看了看方铃,她似乎显得有些紧张,没咋打粉的耳根位置,更是显得红红的。
紧张到,有椅子不坐,跑去坐在床边。
“有我在,不影响你码字吧,现在有灵感没?”胡晓峰看了看,除了电脑椅之外,他好像也只有坐床了,就先站着。
“有个鬼的灵感。”方铃似乎有点生气地道,“我码字从来不靠灵感的,等灵感怕不是要饿死。”
“那你先码吧,等写不下去的时候叫我,我只在最关键的时候帮你。”胡晓峰把电脑椅拉开,示意方铃坐上去。
方铃翻了一下白眼,似乎有点不情愿,胡晓峰便过去拉起她胳膊,让她在半推半就的状态下,坐上电脑椅,然后还帮她把电脑开机。
真正坐在电脑前,手搭上键盘,本能自然被激发,方铃果然是天生适合干这行的,很短的工夫,键盘啪啪声便不绝于耳。
胡晓峰往床上舒舒服服地一躺,闭目养神,听见这么流畅的打字声,是种享受。
美女的床都带香气,香有安神的作用,加上刚吃了甜食,胡晓峰渐渐就睡着了。
睡两小时起来,啪啪声仍然没有中断,胡晓峰便看手机打发时间。
不用干什么,只要有个男人在旁边,这姑娘自然就安心多了吧,或者说不那么寂寞。
嗯,当然得是个又帅,又可靠的男人才有这效果。
不过说起来,身边有个漂亮女孩的日子,胡晓峰也好久没享受过了,不知不觉他又……
“还睡,吃晚饭了!”方铃揪着胡晓峰的耳朵,把他拉下床。
吃过晚饭,逛逛夜市,回来继续。
“改到多少字了?”胡晓峰再从梦中苏醒,已经是晚上十一点。
“五十五万字。”方铃焦躁地说。
胡晓峰这才注意到,啪啪声已经停了。
九十四万字的书,还剩三十九万,最后十五小时难了。
关键方铃已经到极限了,如果再睡八小时,可以想像结果是什么。
“写不下去就别写了,后面不重要。”胡晓峰打开手机快速翻了翻方铃新上传到群里的部分,“如果前面不能吸引评委,很难获奖的。”
“我已经尽力了,前面最多也就那样了,要改你改。”方铃站起来,揪了揪头发。
“如果是别的作者,真就那样了,但你内心的东西远远未发掘出来。”胡晓峰一边翻一边道,“我守着你,就是准备逼你一下。”
“再逼,信不信我马上哭出来。”方铃走到胡晓峰面前,撩起头发,她的眼睛真是红红的。
“你还想不想成神?”胡晓峰看了她一眼。
“我现在只想你抱我。”方铃说完,往床上一躺。
床太小了,胡晓峰只有抱着她,才不会让她滚下去。
两个人就这么搂着,什么都没做。
如果做了,这书肯定没法再改。
十几分钟后,感觉方铃的身体渐渐放松下来,胡晓峰腾出左手,点开手机。
“生命自己会找到出口,如果你实在找不到的时候,我这有个法子。”胡晓峰点开一个歌单,“这是我选的六十四首歌,可能未必是你喜欢听的,但我相信会对你适用。”
“你在干嘛……”方铃呢喃道。
“随机播放,出来的第一首歌,就是上天赐给你的灵感源泉。”胡晓峰选择播放。
“为救李郎离家园……”
胡晓峰眉头一跳,居然是陈升作词,女生版的《牧丹亭外》,很老的歌。
以戏改歌,是那个年代常见的套路,重点是黄梅戏《女驸马》的那几句唱词原本就是经典。
不过这首歌跟《我买了一条街》完全联系不上啊,自己独创的“占歌术”居然失灵了么?
“从古到今说来话,不过是情而已。这人间苦什么,怕不能遇见你。这世界有点假,可我莫名爱上她……”
胡晓峰感觉,怀里的方铃把自己越抱越紧了。
要出事。
不行啊。
不行了……
忽然,方铃坐了起来,灯光下,能看到她脸颊两行泪水,把妆都弄花了。
居然这么动情的吗,想起了以前的男朋友?
胡晓峰这一刻不知道怎么有点酸酸的。
伸出手,想把她拉回怀里来。
“我外婆以前常听这个戏。”方铃忽然道,眼泪更多了:“我好久没想起去世的外婆了。”
“外婆喜欢听戏,哪里的戏她都会带上我,老街也来过,但我记不清了。”
“我知道前面应该加什么了。”
方铃一边擦着泪,一边坐回电脑前。
这一次她的动作变慢了,但那身影却有种说不清的优雅。
“写歌的人假正经啊,听歌的人最无情……”歌仍然在播放中。
第八十二章 谁无情,谁无理取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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