巫师王座 作者:大个马铃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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巫师王座 作者:大个马铃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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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过神来的瑞克乐翻了天,仰天哈哈大笑三声,连翻了几个筋斗,纵过去,抱住**、可可就是一通狂啃,害得两只幻兽连蹦带跳地逃走了,远远地站着,给了瑞克一个不屑的表情:你真变态,连动物都不放过,想表演人与动物。
敖铃儿夸张地嚷道:“天啊,这太也难以让我相信了,这么多的高级幻兽,要不是我亲眼看见,打死我也不信的。”看中一头威武雄壮的雷豹幻兽,又欢叫一声,“这只是我的。”
她跳过去,就要去,雷豹兽头一偏,让了开去,本就不理她。
敖铃儿哼了一声,冲雷豹伸伸舌头,道:“有什么了不起的,你不认我,我还愁找不到幻兽。”手又向一只剑狼幻兽伸去。
这只剑狼幻兽是慧二级,头一偏,让了开去。
敖铃儿哼了一声,又去找一只虎形明四级幻兽,还是不认她。敖铃儿有点郁闷了,牛劲上来,非要弄到一只幻兽不可,一只只找下去,居然没有一只幻兽愿意认她为主人。
敖铃儿不得不灰心丧气,哭兮兮地道:“我真惨啊,居然连幻兽都弄不到一只,呜呜,我好可怜哦!”眼泪才掉下来,一下抹干,展颜一笑,道:“我找小懒虫玩去,还是小懒虫好。”就去蹂躏小懒虫。
摆着最懒姿势睡觉的小懒虫用小爪子偷偷冲瑞克一伸,意恩是:靠!
瑞克嘟嚷一句,“天变得真快啊!”
他也只能自个嘟嚷,不敢惹正没好气的敖铃儿,魔法可不是好受的。
敖铃儿前车之鉴,后人之师也,鲁光头他们本有趁机弄一头幻兽的打算,也不想在人前出丑了,打消了念头。
瑞克巴不得他们不要幻兽,这种级别的幻兽极为难得。价值不菲,多出一头来,就可以卖好多钱的。这里几十个人不要幻兽,就给他省出几十座金山。他不由得大乐。
大马金刀地手一挥,瑞克大有指挥千军万马的气势,道:“我们出发。”跳上一头身形巨大的原兽,走在头里。
其余之人也是跳在原兽背上,跟着走了。
**、可可展翅飞在空中,当起了押解官。**、可可号称幻兽之王,有它们押解,这些幻兽当然是不敢乱动,只得乖乖地跟着去了。
瑞克一行顺顺利利地出了幻兽森林,向香城进发。
瑞克不知道。这次出去散心,居然带回了这么多高级幻兽,影响有多大,被历史学家称为这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次散心。他带回来的幻兽,将为他组建一支被历史学家称为“瑞克之矛”的军队。这支军队是瑞克大军中最锐的军队,是瑞克大军的矛尖,所向无不披靡。
对于这件事情,历史学家说了无数个“如果”,如果瑞克没有这次神奇的旅行,如果瑞克没有带回如此之多高级别的幻兽,如果瑞克……他在以后的征战中。还会如此的顺利吗?因为,不论多么困难的战斗,只要瑞克的矛尖出动,没有摆不平的,这是瑞克手中的王牌。
历史学家无数次慨叹瑞克的运气好得不得了,不论他当时有多倒霉。到了最后,都会变成好事,而且还是大好事,任谁都难以相信的那种好事。这次神奇的旅行就是其中的一次,给女王儿戏般的诏令与做法弄得头大的瑞克。却换来了未来的矛尖,这是任谁也想不到的事。
菲因五世盼望已久的城门终于打开了,不过,并不是按照他的想法由他的将士迎接他入城,而是一股钢铁洪流从城门中涌出,直向他的大军碾去,是凤-花明出动了重装铁甲骑兵,开始反攻了。
按照兵法,一则气盛,二则气衰,三则气竭,菲因五世自开战以来,以强攻为主,一直到日落时分,都没有拿下云阳要塞,士气已经耗竭,不应该再战,可他为了自己的面子,为了自己向臣子们的许诺,决心夜战,导致士气降到最低程度了。虽然出动雷豹团,轰垮了城墙,但是,雷豹已成强弩之末,冲进城去,无异于送死。
云阳守军在凤-花明的巧妙安排下,进行巷战,再放火烧城,用火来吓唬雷豹,使雷豹的威力不能发挥出来,雷豹团很快就给歼灭了。
收拾了雷豹团,凤-花明指挥云阳守军,逐个击破,把冲进城里的京唐军队全歼。趁京唐**队连番受挫,士气下降,而云阳守军胜利不断,士气高涨之机,只要再坚持一会儿,就可以打败京唐军队。
凤-花明是不世名将,毫不犹豫地出动了手中的王牌──重装铁甲骑兵,对京唐**队进行最后的反击。为了鼓舞士气,凤-花明决定亲自带队,冲在头里,她身后紧跟着的是科伦。
三万重装铁甲骑兵在凤-花明的指挥之下,专找京唐军队的结合部下手,以此为突破口,把战果最大化。
凤-花明一身火红的盔甲,冲在头里,手中的马刀雪亮,在火光中发出慑人心魄的寒芒,让人不寒而栗。她马刀一举,三万名重装铁甲骑兵就喊出“紫云万岁”的战号,这是紫云军队的冲锋号,这种以军团番号为冲锋号的军团只有五大主力军团才拥有,这是军团的骄傲,也是自己的骄傲。每一名铁甲骑兵都是身经百战的锐骑士,都为把紫云军团打造成主力军团出过力,流过血,心中说不出的自豪,无穷的战意随着一遍又一遍的战号充塞在臆。
凤-花明胯下战马泼风一般冲出,一朵火红的火烧云像狂飙一样在京唐大军的阵中突进,带动她身后的钢铁洪流无情地碾向了京唐军队。
凤-花明对准最近两个步兵方阵的结合部,冲了过去。步兵遇到重装骑兵,几乎是没有还手之力的,更何况重装骑兵奉凤-花明的将令,在营房里睡觉,养蓄锐,神完气足,早就憋气得很,手痒得要命,一阵猛砍,遍地血,破碎的肢体内脏到处都是。京唐将士从早上战到深夜,又累又饿,困乏之极,哪里还有力气迎战,只恨爹娘少生两条腿,撒腿就逃。
作为不世名将,凤-花明当然不会放过这种良机,立即指挥骑兵赶鸭子,不紧不慢地跟着。为了逃命,京唐将士不顾严令,拼命地逃,把后面的阵形给冲乱了。凤-花明抓住这一难得的良机,在京唐军队重整队形之前发起无情的冲锋。很快,这个方阵又混乱了,再溃败。
在凤-花明一追再追之下,京唐**队一溃再溃,一个方队接一个方队地溃败,越溃越多,漫山遍都是逃跑的士兵。
京唐国近百万大军,只有菲因五世的近卫军团还保持着完整的队形,不愧是锐之师。
对于近卫军团,凤-花明无数次与之交手,知道这是一支难得的劲旅,要击溃你正其时也,马刀在头上挽个漂亮的刀花,铁甲骑兵迅速分成两队,从左右两翼包抄上去。
菲因五世把这一切看在眼里,冷冷地道:“凤,你还是嫩了点,临阵分兵,而不是合兵一处,力量减弱,想击溃我的近卫军团,你在做梦。”
事情并没有按照菲因五世想像的发展,两队铁甲骑兵并没有马上向近卫军团发起进攻,而是向溃逃的逃兵冲锋。这些无路可走的逃兵,给铁甲骑兵像赶鸭子似的向近卫军团赶去。
菲因五世脸色一下就变了,冷笑僵在脸上,再也笑不下去了。凤-花明的意图非常明显,要用乱兵冲击近卫军团,等他们的阵形散乱时,再发起总攻。这一招够狠、够绝、够毒,不过,也够高明。作为统帅,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士兵多损伤,都在想办法把损伤向敌人转嫁。
菲因五世念头一转,瞬间作出决断,下令道:“不要让他们靠近身,让他们回家吧!”
这无异于是一道屠杀令,这些逃兵没有丝毫的抵抗力,面对近卫军团的冲锋,百分百死定了。
向自己人开刀,这是任何一个统帅都不愿做的事情,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,就得做出痛苦的决定,而痛苦总是要人来承担的,不是你,就是我,这就是战争的无情处──菲因五世选择的是逃兵。
菲因五世战刀一挥,一队骑兵冲出,手中雪亮的马刀划出美妙的曲线,向逃兵劈去,不一会儿功夫,地上就是积成水泊的血水,尸体碎块掉落,溅起血花,在火光中显得格外诡异。
凤-花明智比天人,早就料到菲因五世会如此做,赶过去的逃兵也特别多,人挨人,人挤人,人叠人,密密麻麻的,不知道有多少。近卫骑兵的第一次冲锋居然只前进了十来丈,就再也不能前进了,给逃兵堵死了。
狗急了,会跳墙,人急了,会拼命!
逃兵本就急于逃命,连最后一条道路也给菲因五世的屠刀堵死了,急起来,哪里还管他大王不大王,自己的老命才是真正的大王,也不知道是谁率先捡起地上的武器,向近卫骑兵砍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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