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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尽欢 作者:春风榴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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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尽欢 作者:春风榴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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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有大房子,还有金毛狗,在姜妍带着他适应几天之后,米诺欣然同意留下来。

    两天后的周末,陆凛难得睡了个自然醒。

    飘忽的窗帘被微风卷起层层涟漪,阳光顺着缝隙偷溜进来。

    他赤着半身,翻了翻,平躺,阳光落在他性感的胸膛。

    他在枕头下摸出手机,长睫毛掩映着榛色的瞳眸,明亮的光线中,越发温柔起来。

    手机屏幕上,好几条短信,分别姜妍是一个小时前,半个小时前,以及十五分钟前发的。

    “早安,周末愉快。”

    “我带儿子去买几件新衣服,但是我不知道男孩子喜欢什么样的,儿子害羞,喜欢也不会说,你能不能帮忙参考参考?”

    最后一条短信配了三个表情图:“biu~biubiu~【飞机】【飞机】【飞机】”

    陆凛揉了揉刺头短发,迅速清醒过来。

    抬头,一屋子阳光,暖意融融。

    他翻身起床,去洗手间冲了个热水澡,情难自禁哼起了小曲儿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谁还不是小公主咋的。。。

    第9章 相亲

    陆凛洗完澡出来,刮了胡茬,给自己一番精心的打扮。

    警校出身,他把更多的精力和心思都放在训练上,很少拾掇自己。

    他是家里的兄长,父母离婚后,他跟着干刑警的父亲一起生活,两个大男人住在一起,家里没个女人,就更是将日子过得毛毛糙糙。

    大学交往的唯一女朋友姜妍,精雕玉琢的小小姐,第一次她带他见过朋友,穿得似乎过于老土刻板,圈子里少爷小姐,个个人精似的,面上客客气气,一双溜溜的眼睛在你身上流连,不知道背后怎样品头论足。

    那次受了刺激,陆凛开始学会收拾起来。姜妍也爱打扮他,带他逛街,买衣服,领带,皮带,手表...每一样,都要精挑细选。

    那段时间的陆凛帅起来,叫一个光芒四射,走在街上基本老少通吃,是女的就没办法不回头多看他两眼。

    精致男人的状态没有维持多久,陆凛毕业后入了警队,并没有像他那位女强人母亲所希望的那样,从商从政,成为体面又有地位的人物。

    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。

    走上了完全不同的另外一条路。

    刀口舔血,保家卫国。

    电吹风哗啦啦吹干了头发,为了方便打理,他留的是寸头,一开始觉着挺很有男人味儿,今天也不知道怎么的,突然看不顺眼,有点瓜。

    他琢磨着,是不是应该要把头发再蓄长一点,弄个造型出来,警队里刚毕业那几个实习生,头发都挺有造型,他又不老,可以学学现在年轻人的风尚。

    打了啫哩,侍弄完头发,他又换了几件衣服,都不满意。恍然想起来,衣柜里的衣物,很长时间没有更新了,皮带配饰,也是几年前的老款式。

    那死女人走了之后,他在衣服配饰方面,完全丧失了兴趣,懒得收拾自己;现在她光鲜靓丽地回来,与初出校园别无两样,陆凛却行将步入中年,从陆陆哥变成陆陆叔,他开始有了危急感。

    柜子上有瓶已经挥发见底的香水。

    他打开瓶盖嗅了嗅,还有点味儿。

    喷不喷?

    喷吧。

    他像一只虎皮鹦鹉,把自己的羽毛仔仔细细梳理一番。

    站在镜子前,打量自己。

    帅不帅?

    帅。

    他自己回答:那必须帅。

    收拾完自己,心情舒畅,陆凛拿起手机,琢磨着要不要给姜妍回一条短信,斩钉截铁拒绝并严肃批评她的时候,却意外接到了母亲的电话。

    “儿子,你还在磨蹭什么?人家依依都等你老半天了?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哪门子一一二二。

    “前阵子不是跟你说好,今天要见一位女孩,你怎么忘了?”

    陆凛皱着眉头想了很久,都没有想起自己什么时候跟母亲说好了。

    “妈,你套路我。”他得出这个结论。

    母亲套路他相亲,事先不说,临到人家都已经梳妆打扮好等在餐厅了,才开口。

    人家妆都化了,你不去,不是人。

    母亲还跟他装蒜:“我们说好的嘛,这周六,见一位女孩,在外企上班,她很懂礼貌,我很喜欢。”

    陆凛不愿意:“您喜欢,您去见吧。”

    “陆凛,你说的这是什么话?”

    “我没兴趣。”

    陆凛说完就要挂电话,然而母亲却道:“见一面,不喜欢就算了,没有逼着你一定谈恋爱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喜欢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见过你怎么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我就是知道。”

    就是知道,不喜欢。

    他的拒绝斩钉截铁。

    “依依已经在餐厅等你,你不来她会一直等,你妈在张婶李婶王婶面前能不能挺直腰杆,就看你肯不肯给妈妈这个面子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陆凛挂掉电话,有些气闷。

    妈的,忙活一早上,白打扮了。

    -

    “我有一只小麋鹿我从来也不骑,直到有天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。”

    “妈妈,不是小麋鹿,是小毛驴。”

    繁华的商业街区,人来人往,车水龙马。

    星巴克咖啡店外的黑色小木桌边,米诺将奶油蛋糕糊得满嘴都是,他认真纠正姜妍哼错的歌词。

    唐伈点了点米诺的小鼻子:“你妈妈啊,就喜欢骑小麋鹿。”

    “咦?”

    唐伈意味深长地笑着:“小麋鹿,身体好,能驮着你妈妈,到处跑。”

    “小毛驴身体也好呀。”

    姜妍端着咖啡杯,对米诺道:“别跟你老不正经的唐伈阿姨学坏了。”

    小孩子适应能力是很强的,尤其是米诺这样,经历过动荡与不安,在荒原战火中能顽强生存下来的小男孩,自然也可以很快适应陌生的环境。

    现在米诺已经不像初来时那样害羞,也会跟别人说话,时不时撒撒娇,小孩子应有的天真和童趣再度回到他的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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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- 肉肉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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