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壮大气血,识字断文
练习了一会儿之后,沈青便停下,坐在椅子上小憩片刻,劳逸结合。
这会儿的功夫,沈青借着瓮窗微弱的光芒,拿起记载着九功锦功法的蓝色小册,埋头翻开起来。
想要琢磨其中的一些含义,了解武道相关的内容。
他们这里太偏了,信息很是闭塞,就是对当今圣人是男是女都不知道。
任何可以掌握信息的渠道,沈青都不愿放过。
可惜的是……
“认识的字还是太少,里面的记的内容都是一知半解的,不知所云。”
整本看下来,他也就只认全其中人物图册。
到底是“正版”书,每个人物都画的栩栩如生,动作极为标准。
得益于上辈子的见识,他还能知道些要领。
换作陈家兄弟,他们没有个武馆师父指导,仅凭这些就能练好这门武学,却是有些痴心妄想了。
见无法明白书册中的文字内容,推敲不出来,沈青选择放弃,继续揣摩了几遍其中的图画动作,将这些印在脑海中继续修炼进度。
时间一点一滴过去,又是过去了半日的功夫,沈青望着视线中不断跳动着水墨数字,内心变得炽热起来。
直到某一刻。
【技艺:九功锦(入门)】
【进度:101/100点】
【状态:可提升】
【备注:一门熬炼气血功夫,持续修炼可提升进度,气血圆满,力大如牛。】
沈青面色一喜,一天时间的苦练,终于量变引起了质变。
九功锦这门养生武学被沈青到了突破瓶颈的阶段。
沈青面容沉静如水,周身环绕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威严,果断提升。
就在他突破的刹那间,沈青全身的肌肉骤然绷紧,仿佛每一根肌纤维都在这一刻被注入了无尽的力量。
沈青体内原本如细若发丝的暖意,在这一刻,如同被点燃的火星,瞬间膨胀,由头发丝般微小变得如小拇指般粗壮。
这股暖意不是简单的血液流动,而是代表着他体内气血的翻涌与力量的积聚。
随着这股暖意的膨胀,沈青的气血明显壮大了许多,他的脸色也由苍白转为红润,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正从他的体内喷薄而出。
沈青的呼吸节奏逐渐加快,每一次吸气,都似乎在排遣着体内的杂质。
在一次深呼吸后,那股蠢蠢欲动的异常终于平静了下来。
【技艺:九功锦(熟练)】
【进度:1/200点】
【状态:不可提升】
【备注:持续修炼可提升进度,等气血圆满,可力大如牛,抽气如丝。】
望着视线中的水墨文字,沈青眼中闪烁着精光。
陈泰与陈安苦思冥想不得其门,陈元耗费莫大精力才摸到一丝门径的九功锦,在他手中不过是刚开始练习就已突破又一层境界。
自己分明就是个“武学天才”。
突破武学境界后,浑身力量如潮水般退去,沈青便觉得身体一阵亏空,有种极度的疲惫。
武师修炼的气血并非凭空产生,也需要外物的滋养。
沈青瞥见床肚下,今日沈芳已经分好了一扇野狍肉。
他俯身过去将那扇肉取出,就地升起灶火。
随着火焰的炙烤,狍子肉渐渐散发出诱人的香气,油脂滴落在火堆中,激起一阵阵火和烟雾。
当狍子肉烤至金黄,外皮酥脆时,沈青便招呼沈芳一同吃食。他迫不及待地撕下一块,热气腾腾的狍子肉在嘴里爆发出浓郁的肉香。
姐弟两人好一阵享受。
等吃去了大半后,填饱了亏空的肚子他才作罢。
“阿弟,最近村里人都说山里来了个凶物,陈家两兄弟就是运气不好,遭了劫难。以后最近一段时间,先别去后山了。
我这两天跟婶婶学了些针线活儿,也可以替别人补补东西,挣点家用。”
沈芳的脸上充满了担忧,一双杏仁眼盯着沈青,生怕他不答应一样:“婶婶人不坏的,就是说话不好听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沈青蹲在火堆旁,小心翼翼地捧起一捧干燥的草木灰,将草木灰均匀地撒在微红的炭火上。
随着灰烬的覆盖,火光逐渐变得微弱,只剩下缕缕青烟在夜空中飘散。
沈青站起身,轻轻拍了拍手,目光在火堆上停留了片刻,说道:“我现在基本上就在后山熟悉的地方转转,打点山蹦子,深一点的地方,我也没那个本事去。你放心好了。”
“嗯。”
沈芳见自家弟弟这么有主见的样子,也不再多劝说。
“我出门一趟,去下书痴家里,过会儿就回来。”
沈青思前想后,觉得还是需想办法多认些字。
不仅是为了看懂九功锦上的内容。
据他所知,城里各武馆帮派,那些认字的和不认字的武师,待遇完全不同。
如果能学会识字,无疑更受重视,前途更大些。
衙门官吏更不用说,若大字不识的话,就连门都进不去。
此方世界,虽重武学,文脉一道亦没有断绝。
沈青说着,将昨天打到的野肥兔提在手里,大步走了出去。
张书痴家里距离他家并不是很远,差不多也只有五十步的距离。
沈青走到了一间土屋门口,轻轻敲了敲门。
片刻后,木门打开。
迎他的是一个约末四五十岁的男子,头发白。
沈青提着野兔,笑容可掬道:“我昨天打了一只野兔,想着也吃不完便给先生送来,想拜托先生一件事。”
“你进来吧。”
张书痴见沈青带着东西,没有任何为难的意思,侧身放他走了进来。
一进门,放眼望去,张书痴家里只有用家徒四壁来形容,唯独一架架的书,显得他与这个村子有些格格不入,充斥着一股书页潮湿的酸腐味。
张书痴原名张书远,是洪山寨本村人。
听说小的时候体弱多病,不喜狩猎,但当时家里还有几分财产,于是便在县里读了几年私塾,有些才华。
后来看不上村里的这些营生,想在县里安家。
可是县城哪里是那么好立足的。
混了十年的样子,还是一事无成,穷困潦倒,最后不得不回了老家。
凭借认些字,在老家替人家写些联子、书信,算些账目为生。
因为天天抱着书看,一门不出二门不迈的,走到哪里都捧着一本书,村里人都叫他书痴。
“你找我,想要我做什么?是写信还是算账?”张书远放沈青进来后,便坐回椅子上,捧起了一本书,习惯性的问道。
沈青走上前,直视着张书远的眼睛说,认真道:“我想找先生教我识文断字。”
(本章完)
第14章 壮大气血,识字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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