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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3章 惊不惊喜?

    第123章 惊不惊喜?
    披着宴会外皮的谈判,说了大半天,一直说的宋国该如何如何地付出代价,还没有说到金国该担负怎样的义务呢。
    放还二圣这种事,还是得宋使自己提出来。
    指望金人主动说出来还二圣,无异于痴人说梦。如果宋人不说,金人乐得一直装傻不提,等到宴会结束之后,再等着宋人求上门来。
    到那时候再说还二圣,就得加钱了。
    赵士褭刚才被谈判的阶段性胜利冲昏了头脑,竟然把这茬给忘了个干净。
    而赵瑗却终于松了口气,只有他的政治立场始终坚定,坚定着迎回二圣的信念。
    这位日后庙号为“孝宗”的皇帝,孝敬他的便宜老爹赵构,是他一生之中矢志不渝的信念。哪怕是做一件他认为无比正义的事情,都要先征询赵构的意见。就像他早就知道岳飞是冤死的,但直到赵构死了以后他才敢给岳飞平反。
    赵构的愿望就是他的愿望,所以迎回二圣,是他这次出使最主要的任务。
    今天的宴会对于完颜宗弼来说,是憋屈的一天。
    李申之屡屡给他出难题,忤逆他的意见,偏偏还没办法反驳,都快把这位金国四太子给憋出病来了。
    说起来也有趣,因为之前的和议条款,都是大宋这边需要付出的东西。既然是从宋人手中拿东西,多少也要看一点宋人的脸色。可恨就可恨在,宋人偏偏一副哭穷的脸色,让金人也不好意思再众目睽睽之下使劲地剥削人家。
    但是现在,放归二圣,变成了从金人手里往外拿好处,金人也可以学着哭哭穷。
    完颜宗弼说道:“这放归二圣是一件大事,咱们还需要慢慢商量才是。”
    李申之闻言,立马变得义愤填膺,直起身子指着完颜宗弼的座位说道:“都元帅这是何意?我们愿意奉大金为天下共主,乃是大金代表上天灭掉了辽国,还了我们一片清明的天空,大金是上天仁德的代表,难倒都元帅不打算代表上天的仁德了吗?
    “下官曾听闻一个故事:在一个村子旁边有一条恶蛟,他让这个村子每年都要献给它一个少年处女。村子里每年都有人想要去杀掉恶蛟,却都被恶蛟给吃了,村民们只好每年献祭一个少女给恶蛟。直到有一年,一个少年背着宝剑出发了,他找到了恶蛟的巢穴,杀掉了恶蛟,为民除了害。这个少年坐在恶蛟的巢穴里,看着蛟窟里堆满了金银财宝,恶蛟的卧房里还有好几个美妙少女赤身等候,忽然间这个少年心念一动,他的脑袋上长出了角,身上长出了鳞片,屁股上长出了尾巴,变成了一只恶蛟。
    (屠龙少年终变恶龙的故事,出自尼采《善恶的彼岸》中的一则故事《在缅甸寻找乔治·奥威尔》。龙在西方是邪恶的象征,而在中国是吉祥神物。对应的中国神话传说,只有亦正亦邪的蛟,比较贴近这则故事中的原型,是以此处改为了恶蛟。)
    “大辽就是原先的恶蛟,大金乃是拯救苍生的屠蛟少年。如今大辽还未被灭,远走西域成立了西辽。恶蛟还未灭,少年就要变恶蛟了吗?”
    李申之一通发言慷慨激昂,用最激烈的语气说出了奉承的话,说得金人贵族们激动不已。
    他们当初起兵造反,的确如恶蛟故事中的少年,正是为了反抗大辽无止境的剥削。宋使把金人吹捧成了神话传说中的人物,当真是会说话。
    你能反驳宋使吗?反驳宋使就是否定自己。
    至于他们会不会变成恶蛟,当然不会。把二圣还给人家就得了呗。
    宋徽宗已经死了许多年,棺材里都只剩下一堆枯骨罢了。至于那个韦太后,一个年老色衰的妇人罢了,放就放了吧。
    宋人口中的二圣,在金人那里无非就是一堆骨头和一个糟老太太而已,不管是放了,还是杀了,没人会在意。
    可要照李申之的说法,这二圣反倒成了金人手中烫手的山芋,不放也得放了。
    完颜宗弼被李申之这么将了一军,不怒反笑,语气轻松道:“我何曾说不放了?”
    这意思是真的打算放还二圣了吗?宋使团的人心脏猛地一紧,又激动又紧张,屏住了呼吸,等待完颜宗弼说出交换条件。只希望金人的要求不要太离谱就好,但凡能满足的,全部满足,不能满足的,想想办法也要努力地满足。
    摇了摇头,完颜宗弼做出一副无奈的样子,说道:“只是二圣在我大金生活多年,白吃白住的,岂有这么白白放回去的道理?”
    没等李申之回应,完颜宗弼抬手制止别人插话,继续说道:“这点银钱对我来说本算不上什么,但是留守五国城的部落与我并不同宗,我在这里免了你们宋国的费用,倒显得我一碗水端不平,着实为难。”
    经过李申之的几次示范,完颜宗弼也学会了哭穷。
    要说人类的学习能力绝对是地球所有生灵中最首屈一指,只要是能管用的办法,看一遍就能学会。
    完颜宗弼的意思也很明确,他索要二圣的“食宿费”,并不是为自己在索要,而是替那些留守在五国城的部落要一些好处。我完颜宗弼作为金国的领导人之一,也要替自己的部下考虑考虑,给广大的金国子民谋取福利。
    你宋使不是喜欢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数落别人,去压榨好处吗?我今天也往道德制高点上一站,看你还有什么说辞。
    赵士褭和赵瑗都没有说话,微微侧头等着李申之发言。
    李申之沉默的时候,这二位心中都有点着急,生怕李申之被金人给说得没了应对之词。
    片刻之后,李申之说道:“岁币的银钱和绢不能再加了,已经到了官家给的上限。下官便作主,每年的岁贡再加一万斤茶叶。”
    在古代,茶是一种神奇的保健饮品。在缺医少药的时代,常饮茶的人可以避免绝大多数的肠胃疾病,进而减少死亡率。与茶叶类似,烟丝也具有相似的功能。鲁滨逊漂流记中,鲁滨逊流落荒岛患上了疟疾,正是干嚼烟丝才死里逃生。
    草原上不产茶,他们又需要这种神奇而又廉价的草药来维持健康,于是茶叶便成了汉人拿捏游牧部落的一项战略物资,甚至比盐和铁还要重要。
    与之对应的,草原人则是拿捏着战马这种战略物资。中原养出来的马大多是驽马,干活凑合能用,上战场打仗就拉稀摆带。
    于是乎,中原汉人与游牧部落之间互相卡着对方的脖子,又急需对方的战略物资。不得已之下,只能拿各自的战略物资来交换,便形成了华夏历史上独有的“茶马互市”。
    游牧部落每每进攻汉人之后要求开放榷场,最主要的诉求其实就是买茶叶,而汉人的诉求则是买战马。至于其他的一些日常用品,顶多算个填头。
    所以,李申之给出的这一万斤茶叶,在南宋境内不值几个钱,但放到金国,就变成了战略物资。其政治意义要远大于经济意义。
    完颜宗弼对这个价码比较满意,但觉得还能继续压榨一下,说道:“这个……有点不大够。”
    得加钱,俺也会说。
    宋使这边反倒心情一松:不就是加钱么,早说啊。
    李申之见状,只得继续加码:“再加一千坛胡虏血。”
    “唔……”这次高兴的是金国的贵族们。
    他们刚刚听说胡虏血这玩意在宋国就贵得吓人,若是千里迢迢地运到金国,价格岂不是要卖到天上去?现在宋使承诺每年给金国进贡一千坛,他们每人至少能分上几十坛,足够痛饮好几顿了。
    加完价码,李申之两手一摊,说道:“下官能加的东西全加上了,要是再加,下官只能把自己身上这百十斤肉送给都元帅了。”
    “哈哈……”
    李申之无赖的样子,让大家觉得既可怜,又好笑。
    完颜宗弼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,说道:“既然宋使这么讲义气,那我大金断不能当那恶蛟。”
    完颜宗弼顿了顿,豪迈地说道:“也别说二圣了,我大金就放归你们宋国的三圣吧!”
    惊不惊喜?!
    意不意外?!
    别问啥是三圣?就是你想的那个三圣。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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